按照《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轻工大普教〔2025〕72号)及《关于做好2025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坚持尊重学生志愿和兴趣自主选择,并兼顾学院专业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3.坚持按学习成绩优先同时兼顾学生综合素质考核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5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高全胜 卢鹏宇
成员:刘新 樊琦 罗伟 赵伟锋 陈会玲 邢慧茹 徐玮
下设转专业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成员:苏娟 华作 陈莹 邓思远
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组织,本科生转专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三、具体条件和规定
1.转专业条件
学生转专业条件应符合《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轻工大普教〔2025〕72号)及《关于做好2025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2.专业转出转入人数规定
(一)转出人数
原则上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不设限制。
(二)转入人数
各专业(类)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各专业当年核定学生总数的20%。当转入人数(不含退役士兵)大于各专业接受上限时,考核形式采取笔试形式,笔试科目为微积分(考试范围详见下表1),并根据学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转入;当转入人数小于或等于各专业接受上限时考核形式采取面试形式。具体安排见表1。
表1 经济学院2025年转专业接受转入人数计划表

备注:
(1)考试地点:金银湖校区经济学院B502教室
(2)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1日-8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14:30-16:30
(3)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方式:027-83966311
四、时间安排
1.2025年11月13日-11月16日,经济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发布并做好本院和跨院学生转专业的宣传,做好信息公开。
2.2025年11月17日上午8时-11月21日下午5时,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参见《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每位学生仅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3.2025年11月26日前,学院根据转专业报名要求、转出人数限额和转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并将符合资格的学生报教务处。
4.2025年11月27日-12月12日,对转入各专业的入围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遴选,并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五、其他
本细则由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