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3〕31号)及《关于做好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学院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坚持尊重学生志愿和兴趣自主选择,并兼顾学院专业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3.坚持按学习成绩优先的同时兼顾学生综合素质考核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加强对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高全胜 卢鹏宇
成员:樊琦 王锐 刘新 赵伟锋 苏娟 邢慧茹 陈会玲 徐玮
下设转专业工作办公室,成员:苏娟 华作 陈莹
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组织,本科生转专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三、具体条件和规定
1.转专业条件
学生转专业条件应符合《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3〕31号)及《关于做好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2.专业转出转入规定
(一)转出规定
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限额一般不超过各专业2024年核定招生人数的50%。本院各专业转出人数低于各专业2024年核定招生人数的50%时,经学院审核后,提出申请的学生全部具备转出资格。本院各专业转出人数高于各专业2024年核定招生人数的50%时,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笔试考试科目为微积分),最终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转入规定
其中,转专业转入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学院各专业当年核定学生总数的20%。转入人数(不含退役士兵)大于各专业接受上限时考核形式为笔试,小于或等于各专业接受上限时考核形式为面试。笔试安排见表1。
备注:
(1)考试地点:金银湖校区经济学院B502教室
(2)考试时间:2024年12月1日-11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14:30-16:30
(3)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方式:027-83966311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11月8日,经济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发布并做好本院和跨院学生转专业的宣传,做好信息公开。
2.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参见《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
3.2024年11月22日前,学院根据转专业报名要求、转出人数限额和转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并将符合资格的学生报教务处。
4.2024年11月25日-12月13日,对转入各专业的入围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遴选,并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五、其他
本细则由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