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3〕31号)及《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武汉轻工大学经济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春季)》,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坚持尊重学生志愿和兴趣自主选择,并兼顾学院专业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三)坚持按学习成绩优先同时兼顾学生综合素质考核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以下机构。
(一)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高全胜 卢鹏宇
成员:樊 琦 王 锐 刘 新 赵伟锋 苏 娟 邢慧茹 陈会玲 徐 玮
(二)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办公室
成员:苏 娟 华 作 邓思远 陈莹
经济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组织工作,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三、具体条件和规定
(一)转专业条件
学生转专业应符合《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3〕31号)及《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专业转出转入规定
1. 转出规定
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限额一般不超过各专业2023年核定招生人数的50%(含上学期转出人数)。
各专业转出人数低于各专业2023年核定招生人数的50%(含上学期转出人数)时,经学院审核后,提出申请的学生全部具备转出资格。
各专业转出人数高于各专业2023年核定招生人数的50%(含上学期转出人数)时,按照学生大一上学期学习成绩绩点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获得转出资格,直到达到转出人数限制。
2. 转入规定
按照学校转专业转入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学院各专业当年核定学生总数的20%(含上学期转入人数)要求,如本次转入人数(不含退役士兵)大于各专业接受上限时,学生获得转入资格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如果小于或等于各专业接受上限时,学生获得转入资格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本次转入可接受人数和相关笔试安排见表1。
表1 经济学院2023年转专业接受转入计划表
备注:
(1)考试地点:金银湖校区敏行楼(经济学院)B502教室(暂定);
(2) 考试和面试时间:2024年5月29日-30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14:30-16:30;
(3)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方式:027-83966311
四、时间安排
(一)2024年5月24日,《武汉轻工大学经济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春季)》对外发布。
(二)2024年5月27日上午8时-5月29日下午5时,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参见《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每个学生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三)2024年5月31日前,学院根据转专业报名要求、转出人数限额和转专业实施细则,对获得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公示后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四)2024年6月3日-6月14日,转入学院完成对入围转入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遴选,并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后将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五、其他
本细则由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