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经济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导师代表等组成,各专业复试小组考官不少于5人,有1人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和口试。
二、招生指标与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注: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单列,分数线由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三、复试日期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主要方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决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使用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复试。具体要求:
1.建立健全“三随机”机制,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官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2.实行“四库比对”机制,即正式复试前通过学信网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3.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按时到达指定面试考场,通过网络平台对考生进行测试。考生在其所在地登陆网络平台进行应试。
4.每生网络远程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所有考生按照每20分钟间隔依次参加复试,学院安排专人负责随机抽取考生复试顺序。
5.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设置1名专职或兼职网络复试系统操作员,事先熟练掌握操作,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二)主要内容
复试总分由外语口语和听力、专业课、综合面试三项成绩组成,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每项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成绩不计入总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
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和实践环节的动手能力,科学思维和反映问题能力。专业硕士更加突出对于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采用远程网络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口头回答问题。考试内容以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科目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同等学历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成绩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其它需要考核的问题,包括考生身份、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
7.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以及湖北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8.缴费
考试费100元/人,考生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五、报考资格审查
1.复试前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版。
(2)本人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扫描件。如《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再次下载打印《准考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应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申请表》或所有已修读课程的成绩单扫描件、网络教育本科生应当出示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扫描件。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照片或扫描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两证的原件扫描件。
(6)考生亲笔签名《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相应文件见附件。
(7)个人简历:格式不限,可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或档案部门盖章)、英语水平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等;学术成果或学术经历材料(发表学术论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摘要等);工作经历、社会实践、科研实践等经历的证明材料。
以上1-5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1:初试专业+考生姓名+资格审查”;
第6项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2:初试专业+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
第7项单独作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3:初试专业+姓名+简历”。(不强制要求提交,作为参考)
“文件1+文件2+文件3”总大小不超过8兆,采用附件的方式发送到382324486@qq.com邮箱,发送邮件时邮件主题为:经济学院XX专业+姓名,截止时间3月27日下午18点前。
2.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是否在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
(6)其它需要复查的事项。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六、破格复试与加分项目
1.破格复试
2023年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
2.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调剂工作
应用经济学拟调剂9人,金融专硕拟调剂5人,具体要求见学院官网预调剂公告,复试预计在调剂系统开放之后,具体时间、最终计划和复试名单请关注学院网站。调剂咨询QQ群:793719607。调剂复试通知将在学院官网另行公告。调剂工作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调剂信息以《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接受调剂考生公告》及教育部调剂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发布调剂信息为准。具体步骤如下:
1.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对考生调剂志愿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一贯学业表现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院复试。
3.考生调剂志愿将被锁定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没有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以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考生应及时关注调剂系统,我校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一般为12小时)内接受为有效,逾期不接受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网上调剂系统的“待录取”状态,并补录其他考生。考生一旦接受我校网上“待录取”状态,就视为自动放弃任何其他招生单位(包含一志愿报考单位)的录取机会,我校原则上不受理待录取解锁的请求。
八、录取规则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由专业课、外语口语和听力、综合面试3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各项成绩均不得低于 60 分,否则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3.录取顺序
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若学校在招生计划二次分配中追加了学院招生计划,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首先录取上一轮复试合格但未录取考生,上一轮复试合格考生不足的,再开展下一轮复试。
如有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也按上述原则进行补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报考(含一志愿和调剂,下同)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7.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原则上应当有工作单位,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必须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培养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8.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应当在入学前转入学校,逾期不转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可按毕业学校集中邮寄时间邮寄。
9.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10.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确因工作需要,可在复试阶段对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提出变更申请。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一律不再受理。相关资料按照学校要求提交。
九、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将事先公示(最迟不晚于复试前1天),未经公示的,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申诉渠道
所有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校院两级监督巡查小组全程监督。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学院接受考生申诉。电话:027-83966315,邮箱:18070852@qq.com。
十一、其 他
本方案如有与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为准。本细则的解释权为武汉轻工大学经济学院。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学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