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试行)方案(以下简称规定),为了保证和促进我院研究生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位论文答辩评议组成员
第一组 答辩委员会主席:白虹教授(武汉轻工大学)
答辩委员会委员:刘勇副教授(武汉轻工大学)、张国超副教授(武汉轻工大学)、
何蒲明教授(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副院长)
答辩工作秘书:俞钰凡副教授 学生助理、干部等
第二组 答辩委员会主席:李奇志教授(武汉轻工大学)
答辩委员会委员:熊文军副教授(武汉轻工大学)、喻晓薇副教授(武汉轻工大学)
程广帅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答辩工作秘书:张莉副教授 学生助理、干部等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评委会时间:2021年5月27日下午14:00-16:00 经济学院
论文答辩时间:2021年5月27日下午14:00开始;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1.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并介绍答辩程序;
2. 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间为30分钟左右,原则上不超过40分钟;
3. 答辩委员会委员及来宾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答辩采用应急性答辩,即答辩委员提出问题后,答辩人应立即回答;硕士研究生提问和答辩时间至少15分钟;
4. 学位申请人及列席会议者原地休息,答辩委员和秘书转入学位评议;
5. 答辩委员对学位论文水平和论文答辩情况进行认真评议,填写《评审意见表》、《表决票》;讨论学位申请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讨论通过综合评语(须明确指出研究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创新和不足),对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拟定答辩委员会决议;
6. 答辩委员将《评审意见表》、《表决票》发给答辩秘书,统计结果;
7.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投票结果,并宣读答辩委员会的决议(论文答辩是否通过,是否建议授予学位)
8. 学位申请人向答辩委员会致谢;
为保证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论文答辩,一般每半天最多答辩6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要详细记录和录屏录音。
四、对参加答辩研究生的要求
1. 研究生进入答辩阶段前须向院系提交学位论文打印版(用以答辩委员评阅)、WORD版(用以论文查重);
2. 答辩开始前十分钟进入教室(答辩者-某某),答辩开始后,答辩者用1分钟介绍自己的姓名、专业,研究方向,然后开始展示PPT,开始讲解学位论文主要内容;
3. 学生要提前熟悉答辩材料,不允许读PPT;简要讲解选题背景和意义、文献回顾等内容,重点讲解论文核心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结论,严格控制答辩时间;
4. 评委论文评议环节,认真做好记录,便于后期改进论文;论文答辩环节认真思考并回答评委提问,态度谦虚;
5.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每半年举行一次,未通过的将延缓至下半年进行论文答辩;
6.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顺序采取抽签的方式产生。
五、对硕士研究生指导老师的要求
1. 根据规定要求,及时对所带研究生进行指导。
2. 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会,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六、其他
1. 工作秘书应按时准备学位论文答辩的各种材料并通知相关人员。
2. 非毕业年级在校研究生必须观摩学习毕业论文答辩,认真做好笔记。
3. 按规定的相关精神及时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备案。
七、评议组成员及学生分组名单
农村发展硕士答辩组(2021年5月27日下午14:00-16:00) |
评议组成员 |
研究生名单 |
答辩秘书 |
具体地点 |
白虹 何蒲明 张国超 刘勇 |
李祥东 江 旭 王京平 李 娜 张 栩 |
刘勇 |
经济学院楼B401 |
李奇志 程广帅 熊文军 喻晓薇 |
鲍莹莹 施雨晴 姚 楠 尹彩鑫 何春晖 李 祎 |
喻晓薇 |
经济学院楼B402 |
注:每组的第一位成员为答辩组主席,第三位成员为答辩组联系人,联系人负责召集本组成员完成评议,并将答辩结果报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学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