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院发【2021】1号
关于印发《经济学院2020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2020级各班级:
为保证我院2020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我院的具体情况,学院制定了《经济学院2020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经济学院2020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经济学院
2021年4月9日
经济学院2020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轻工大普教〔2014〕58号)和《武汉轻工大学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轻工大普教〔2021〕7号)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学院2020级学生(跨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坚持尊重学生志愿和兴趣自主选择,并兼顾学院专业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3、坚持按学习成绩优先同时兼顾学生综合素质考核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0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学院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全胜 肖波明
成员:樊琦 王锐 苏娟 华作 杨光 王月
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樊琦 华作 杨光 王月。
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组织,本科生转专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三、具体条件和规定
1、转专业条件
学生转专业条件应符合《武汉轻工大学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轻工大普教〔2021〕7号)的相关规定。
2、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2021年4月12-25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参见《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
3、专业人数规定
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限额一般不超过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30%。其中,跨学院转出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20%。
表1 经济学院2021年转专业接受转入计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高考录取批次 |
高考录取科类 |
可转入人数 |
备注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湖北省本科一批,外省本科二批 |
文理兼收 |
30 |
|
2 |
金融学 |
湖北省本科一批,外省本科二批 |
文理兼收 |
30 |
|
4、转入规则排序
1、如若转入专业填报志愿人数超过转入上限,则按已修得必修学分平均绩点排序;学分绩点高者优先转入。平均绩点相同的按已修得必修学分综合成绩排序,名次靠前的优先转入。
2、其他优先转入的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向学院领导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经过领导工作小组同意可优先转入:
1.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作品(第一作者或独撰)的同学。
2.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并在校级及以上获奖的同学。
3.为学校或学院作出特殊贡献的同学。
4.新冠疫情期间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需当地卫生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五、时间安排
1、2021年4月9-11日,学院辅导员通知学生,做好转专业的宣传。
2、2021年4月12-25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参见《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
3、2021年4月26-27日,学院根据转专业报名要求、转出人数限额和转专业实施方案,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4、2021年4月28日,公示学生转专业结果,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五、其他
本细则由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学院
2021年4月9日